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關于印發天津市交通運輸行業標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
生產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天津市交通運輸行業標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工作方案》已經委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1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天津市交通運輸行業標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交通運輸部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部署要求,著力解決當前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領域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強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強化交通運輸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天津市標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實施意見》(津安生〔2016〕13號)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做好風險管控,落實隱患排查,扎實構建事故防線,將事故隱患和風險降到最低。通過實施制度、技術、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類安全風險;通過構建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閉環管理制度,強化監管執法,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防患于未然;強化事后處置,及時、科學、有效應對各類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事故傷亡人數、降低損害程度。
二、工作目標
到2018年,力爭實現以下目標:
(一)加快構建覆蓋全行業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體系,建立健全安全預防控制運行機制。
(二)加快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推動安全技術裝備升級改造。
(三)加快構建查處、公開、懲治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制度機制體系,有效遏制違法違規行為引發的重特大事故。
(四)持續推進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攻堅治理,健全重大隱患清單管理制度,持續深化重點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安全生產重點難點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五)健全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和應急響應機制,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實現明顯提升。
三、組織機構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成立加強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委其他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委安委辦,委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其他人員由委機關各處室各選派一名分管負責同志組成。
四、重點工作節點劃分
(一)動員部署制定方案(2016年12月底前)
各單位、各部門要把預防重特大事故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專題研究和部署此項工作,統一思想認識,成立組織領導機構,并結合本工作方案所列重點工作制定本單位、本部門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措施,細化責任分工,抓緊組織推進,力爭取得實效。
(二)建立健全安全預防控制運行機制(2017年7月底前完成)
1.建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研判機制。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形勢預警預測制度,不斷完善安全生產風險分析研判機制,定期對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預測。要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提升有效應對能力。
2.建立安全生產信息互通共享機制。各部門、各單位要與安監、公安、海事等部門之間建立暢通的信息通道,推動安全生產行政審批、執法檢查、隱患排查、安全生產標準化、事故調查處理等方面的數據共享,進一步完善與企業聯網的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并建立健全線下配套監管制度,實現分級分類、互聯互通、閉環管理。
3.完善區域風險防控機制。各部門、各單位要建立完善區域重大安全風險聯防聯控機制,以“位置毗鄰、行業相近、業態相似”為原則,建立定期組織互查互檢、業務交流、培訓演練、信息通報等機制。推動安全風險預防工作向交通運輸各個環節延伸,逐步完善區域安全風險預防聯動、聯防、聯控和聯治工作模式。
(三)著力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1.建立健全安全風險評估分級和事故隱患排查分級標準體系。由委直屬各行業管理機構分別牽頭,根據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辨識、評估、分級標準,根據本行業存在的主要風險隱患可能導致的后果,分別確定安全風險“紅、橙、黃、藍”(紅色為安全風險最高級) 4 個等級。結合我市交通運輸行業存在的主要風險隱患,深入總結分析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特點和趨勢,排查評估重點部位、重點環節,并對排查分析出的風險和隱患實施分級管理、動態管理,確保風險在可控之內。要健全安全風險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風險預警機制,定期對紅色、橙色安全風險進行分析、評估、預警。落實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崗位責任,建立企業安全風險公告、崗位安全風險確認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2.全面排查評定交通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等級。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在深入總結分析本地區、本行業領域重特大事故發生規律、特點和趨勢的基礎上,每年排查評估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的工作重點。要按照“分區域、分級別、網格化”原則,實施安全風險差異化動態管理,依據相應標準,分別確定安全風險等級,分別確定事故隱患為重大隱患或一般隱患,明確落實每一處重大安全風險和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控措施和監管責任。要建立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數據庫,對隱患排查治理實施閉環管理,做到有排查、有整改、有記錄、有核查,完善每一項隱患治理措施。繪制本地區、本行業領域以及企業安全風險等級和重大事故隱患分布電子圖,切實解決“想不到、管不到”問題。
(四)持續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和重點攻堅治理(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1.深入開展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各單位、各部門要結合不同時段和行業特點,深入開展公路水路基礎設施、道路水路客貨運輸、危險貨物、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加快實施高速公路、鄉村公路和臨水臨崖危險路段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加強防撞、防墜落等安全設施設計、建設和運營維護。對危險貨物港口等重點消防場所,強制實施工程隔離措施。
2.推進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重點領域重點地區攻堅。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查找容易發生重特大事故的關鍵環節和制約安全發展的突出問題,明確責任部門和人員,積極主動落實攻堅措施,適當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切實逐年解決一批重點難點問題。
(五)全面加強安全生產源頭治理(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嚴格規劃準入。加強公路水路規劃安全風險的前期分析,完善公路水路規劃、設計和建設的安全準入標準,研究建立公路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嚴格高風險項目建設安全審核把關,科學論證高危項目的選址和布局,嚴禁違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范在高風險項目周邊設置人口密集區。要嚴格按照港口總體規劃等相關規劃文件內容落實企業經營行為,對擬開業港口經營人嚴格按照規劃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規劃的不予以準入。
2.嚴格規模準入。嚴格交通建設項目安全條件準入,嚴格危險化學品等的存儲、裝卸,要嚴格控制其規模,通過充分的論證分析,符合安全要求的才予以準入,對不符合要求的,建議降低規模或另選經營地址,否則不予準入。
3.嚴格工藝設備和人員素質準入。要督促企業實施更加嚴格的技術、設備安全標準,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設備,對不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的,一律不準投入使用。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嚴格依法依規從事安全生產活動,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足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積極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強化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嚴格落實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崗位人員安全生產法定責任。
(六)強化安全生產技術保障(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強化信息化管理。加強港口、客貨運場站、軌道交通站、高速服務區、鐵路道口等相關監控系統的升級改造和應用,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薦和引導企業采用高新技術的設備設施,完善遠程監測預警體系。
2.強化安全設施管理。各相關企業要主動淘汰不符合安全標準、安全性能低下、職業危害嚴重的工藝、技術和裝備;在更新換代設施設備時候主動購買安全性能好、技術先進的設施設備或者采取技術裝備升級改造,提高安全性能;鼓勵企業主動完善危險化學品車輛緊急切斷裝置、可燃有毒氣體泄漏報警裝置等自動預警等重要設施設備或系統,鼓勵推廣“兩客一危”車輛安裝防碰撞系統。
3.加強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管。貫徹落實《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4年第5號)各項規定,督促道路運輸企業按照規定為所屬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半掛牽引車以及重型載貨汽車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建立健全車輛監控管理制度,規范衛星定位裝置安裝使用和車輛動態監控管理,切實做好“兩客一危”重點營運車輛動態監控工作。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積極推進聯合監管,充分發揮好車輛動態監控系統的作用。
(七)嚴厲打擊懲治各類違法違規行為(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加強安全監管執法規范化建設。各單位、各部門要依法履職,結合實際制定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細則,進一步規范執法內容、執法程序、執法尺度和執法主體。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強化信息公開,加大安全監督力度。
2.依法依規嚴格落實安全監督措施。各單位、各部門要健全“雙隨機”檢查、暗查暗訪、聯合執法和重點執法制度,對情節惡劣、屢禁不止、可能導致重特大事故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格落實查處、停產整頓或吊銷許可等措施。
3.運用司法手段強化從嚴治理。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路政安全執法和公安司法的銜接。對抗拒執法、逾期不執行執法決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涉嫌犯罪的違法案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4.強化群防群控。各單位、各部門要推行安全隱患曝光工作機制,強化警示教育。加大舉報獎勵力度,進一步暢通渠道,鼓勵發動群眾利用微信、微博等舉報、媒體曝光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加強社會監督。完善生產經營單位信用評價制度和重點監管名單制度,完善聯合懲戒機制。
(八)切實提高事故應急處置能力(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加強員工崗位應急培訓。督促企業健全全員應急培訓制度,針對員工崗位工作實際組織開展應急知識培訓,提升一線員工第一時間化解險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健全快速應急響應機制。建立健全部門之間、行企之間應急協調聯動制度,加強安全生產預報、預警。強化應急響應,確保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救援。
3.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各單位、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應急聯動機制。按照屬地為主和“一級管一級、一級抓一級”的要求,加快推進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橋梁等專業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強化大型先進救援裝備、應急物資和緊急運輸、應急通信能力儲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落實安全風險管控監管責任,將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作為工作重心,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進一步強化企業主體和部門監督責任,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夯實安全生產的基礎,強化隱患整治。各單位、各部門要著力預防、綜合整治、多措并舉,結合實際,狠抓落實,全面治理安全隱患。一是全面開展交通運輸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建立安全生產風險檔案和臺賬,并采取相應的管控措施,使安全生產風險處于可控狀態;二是排查管轄范圍內存在的安全隱患,抓住易發生事故的重要環節、重要時段,強化制度、規范運行,著力推進隱患排查治理的常態化、制度化,確保責任落實到位,及時消除發現的安全隱患,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三)開展培訓,加強應急值守,及時報送信息。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尤其是加強新上崗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增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減少人的不安全行為;在應急狀態下,嚴格執行 24 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嚴格落實重要事項報告制度,及時報送信息,做到信息不遲報、不漏報、不瞞報。
(四)各單位要及時總結經驗,推廣好的做法。請各單位、各部門于每季度末前將本單位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工作的開展情況報委安委辦。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2017-01-22 14: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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