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乘客安全有序乘車,按照公交乘車規定,乘客應遵守八項規定。
乘客應遵守的八項規定是:
1.上下車的乘客必須在車輛停穩后,按順序上車,先下后上(無人售票線路按規定車門上下),不得擁擠,不得搶上搶下,不得翻越護欄、爬窗、扒車,當乘務員發出行車信號時不準上下車。
2.乘車時要扶好扶手,不得將身體任何部位探伸車外,不得躺臥和踩踏坐席。
3.車輛因故不能繼續運行時,乘客應聽從乘務人員安排,不得自行開啟車門強上強下。
4.乘客不得進入駕駛部位和其他有礙安全的部位,不得與駕駛員談笑或者催促駕駛員超速行車。
5.乘客在車廂內不得吸煙、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等物。
6.赤膊者、酒醉者、呆傻人、精神病患者及無人護送的學齡前兒童,不準乘車。
7.車輛到達終點站,乘客須全部下車,不準隨車返乘或在終點站的下車站上車。
8.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易碎、有毒物品及家禽家畜(包括寵物狗等)乘車。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2012-03-12 08: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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